被告人梅某某和陈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2014年5月至7月期间,二人向上家购买毒品后贩卖给吸毒人员,具体贩卖事实如下:1、在宣城市区敬亭山附近的桥边,以200、300元的价格向杜某某...查看详情 >>
2014年9月11日,陶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宣城市区梅溪路自东向西行驶,当车行至梅溪路与宝城路交叉口时,因驾驶车辆操作不当与自东向西行驶的由刘某某驾驶的皖P06408号大型客车发生...查看详情 >>
2014年6月23日,童某某与宣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童某某在宣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一套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某处的简装潢商品房,合同约定:商品房价款为人民币2...查看详情 >>
宣城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宣城市区某楼盘25幢、29幢房屋的工程承包施工单位,该单位承包后,将该工程水电部分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沈某某,沈某某于2014年3月14日起...查看详情 >>
2014年10月10日18时20分许,崔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宣城市宣州区X006线的公共道路由沈村镇新河桥街道方向往孙埠镇建国街道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X006线2KM+300...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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